• 跳转到全球导航
  • 跳转到内容
  • 首页

You must have JavaScript enabled to fully experience and utilize AA.com

CAAC 关于手提行李的规定


中国民航总局(CAAC)已经对从中国起飞的或经过中国的国际/地区航班上所有手提物品发布了新的限制。这些规定从2007年5月1日起生效,规划行程时,请注意以下事项:

  • 液体/凝胶体/喷雾剂必须储存在最大容积100毫升的容器中。大于100毫升的容器,即使未装满,也禁止手持。这些容器必须装在透明的,可再次封装 的,最大容积为1升的塑料包中。每个乘客只能有一个这样的包,并且要在安全检查处接受检查。
  • 可携带液态的免税产品,但也必须储存在可封装的塑料包中。乘客应保存购买凭证,以便于安全检查,请注意某些国家对入境旅客携带物品的限制是不同的。
  • 因此,某些国家的入境旅客不允许携带免税产品(如日本,美国)。
  • 飞机上可以携带打火机,火炬式除外。
  • 药物,婴儿奶粉/食物以及特殊饮食的要求除外。
  • 中国国内航班不受上述限制的约束。